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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性別主流化的概念和特點

來源:泰然健康網 時間:2024年12月15日 11:04
  

  【英文標題】The Concept and Features of Social Gender Mainstreaming

  【作者簡介】劉伯紅,女,全國婦聯(lián)婦女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北京100730

  【內容提要】 社會性別主流化是多年來國際社會就促進性別平等達成的共識,它是縮小現(xiàn)存的社會性別差距、推動性別平等的有效方式。對社會性別主流化及其相關概念的梳理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其內涵和精髓;社會性別主流化以基本人權框架為基礎,以消除性別歧視、實現(xiàn)性別平等為目的,形成了不同于男女平等概念的新特點。

  Social gender mainstreaming is a mutual recognition of gender equality for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many years. And it is an effective way to restrict present social gender gaps and promote gender equality. The integration of social gender mainstreaming and related concepts are of great help to understand and master its connotation and essence; it should be based on basic human rights framework to remove gender discrimination and achieve gender equality, and form new characteristics different from gender equality.

  【日 期】2009-09-03

  【關 鍵詞】社會性別主流化/概念/特點social gender mainstreaming/concept/feature

  [中圖分類號]C913.6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6838(2009)06-0001-08

  一、社會性別主流化的提出

  “社會性別主流化”一詞是由英文gender mainstreaming翻譯過來的,有的將其譯為“性別觀點主流化”、“性別意識主流化”、“性別平等主流化”。為準確反映詞意,我們使用了“社會性別主流化”的表述。

  社會性別主流化是經過國際婦女運動數(shù)百年奮斗和世界各國人民探索,在20世紀后期聯(lián)合國一系列有關人類發(fā)展大會的基礎上,逐漸形成的推進性別平等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基本經驗和基本共識。在1990年召開的“聯(lián)合國兒童問題首腦會議”上,國際社會從社會性別視角提出女童的發(fā)展問題;在1992年召開的“聯(lián)合國環(huán)境與發(fā)展大會”上,國際社會提出婦女參與環(huán)境發(fā)展和決策的問題;在1993年召開的“聯(lián)合國人權大會”上,國際社會提出婦女權利就是人權的理念;在1994年召開的“聯(lián)合國人口與發(fā)展大會”上,國際社會提出提高婦女地位和賦予婦女權力是解決人口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關鍵;在1995年召開的“聯(lián)合國社會發(fā)展首腦會議”上,國際社會在消除貧困、促進就業(yè)和社會融合三個議題中提出性別平等問題;在1995年召開的“聯(lián)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上,國際社會提出“賦予婦女權力和男女平等是各國人民實現(xiàn)政治、社會、經濟、文化和環(huán)境保障的先決條件”[1](P23),把性別平等提到了社會發(fā)展的戰(zhàn)略高度。

  “社會性別主流化”這一提法,最早出現(xiàn)在1985年第三次世界婦女大會上[2],集中反映在北京《行動綱領》中[1](P103)。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上,社會性別主流化被聯(lián)合國確定為促進性別平等的全球戰(zhàn)略。在2000年聯(lián)合國第23屆婦女問題特別聯(lián)大(也稱“北京+5”會議)上,這一戰(zhàn)略被再次確認和重申。在2005年聯(lián)合國第49屆婦地會(也稱“北京+10”會議)上,這一戰(zhàn)略繼續(xù)得到重申和強調。在聯(lián)合國已經啟動的“北京+15”活動中,這一戰(zhàn)略繼續(xù)得到加強和發(fā)展。

  實現(xiàn)社會性別平等,使男女兩性平等地參與發(fā)展并從發(fā)展中受益,是一切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核心內容與終極目標之一。社會性別主流化充分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尊重和保護人權、實現(xiàn)社會公正、真正體現(xiàn)效率和公平的新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觀和發(fā)展模式。

  二、社會性別主流化的概念

  社會性別主流化的概念是由一系列有關社會性別的認識逐步發(fā)展起來的,經歷了一個不斷發(fā)展、不斷總結經驗和不斷完善的過程。

  (一)社會性別概念

  社會性別(gender)是相對于生理性別(sex)而提出的一個概念?!吧鐣詣e”一詞最早出現(xiàn)在20世紀70年代初的國際婦女運動中,1980年代后逐漸被聯(lián)合國廣泛采用,是近年來國際社會分析性別平等的重要和基本概念。

  1.關于生理性別(sex)。生理性別或曰自然性別,是生理學、生物學意義上對人的區(qū)別,指普遍存在的男性和女性的生理差異,或將女性與男性區(qū)分開的生理特征,簡稱性別。例如,女人能夠產生卵子;男人能夠產生精子。或者說女人和男人有不同的生殖器官、染色體、第二性征,產生不同的激素。生理性別一般是不可改變的,或者是很難改變的。

  2.關于社會性別(gender)。社會性別是指人們認識到的基于男女生理差別之上的、實際存在的社會性差異和社會性關系,它不是先天存在的,而是社會文化及其制度造就或建構的。社會性別概念被社會學家用來描述在一個特定社會中,由社會形成的男性或女性的群體特征、角色、活動及責任[3]。例如,我國著名作家趙樹理曾寫過一個山西農村過去的小故事,講一個外村人到村里找人,對著一戶人家喊:“家里有人嗎?”家中的妻子回答:“沒人。”在當時農村一些人的心目中,當家的男人才是“社會意義上的人”,妻子只是“屋子里面的人”,不是外面的人,這家的妻子也是這樣認為的,這反映了當時山西農村某些人的社會性別角色和觀念。

  社會性別通常反映的是一種權力關系,是制度性問題,但它們是動態(tài)的,因各種具體社會形態(tài)和文化形態(tài)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隨社會發(fā)展而發(fā)生變化。它在各種文明內部和文明之間可以有很大不同。社會性別是可以改變的,這一點與生理性別有所不同。例如,在1995年的一次國際會議上,時任挪威首相的布倫特蘭夫人曾經講過一個故事。她說,在挪威,一個10歲的男孩子問他的母親:“媽媽,在咱們國家,男的能當首相嗎?”因為布倫特蘭夫人連任了三屆15年首相,從這個孩子出生起,就沒見過男性當首相,所以孩子提出了這樣的問題。而在另外一些國家,有的小孩可能提出截然相反的問題:“媽媽,在咱們國家,女的能當首相嗎?”

  (二)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角色定型

  1.關于社會性別角色(gender role)。社會性別角色是指在某一既定社會、社區(qū)或人群中,被人們所認為的女性或男性的行為。所有的社會給男人和女人分配了不同的角色和機會,人們的角色被社會化了。社會性別角色描述哪些活動、任務和職責被視為男性行為,哪些被視為女性行為。例如,在農村,我們經??吹降纳鐣詣e角色是,男孩幫助父親從事田間勞動,女孩幫助母親打理家務;在城市的賓館,我們經??吹降纳鐣詣e角色是男生當保安或行李員,女生做客房服務員或餐廳服務員(男主外,女主內)。社會性別角色受到年齡、階層、種族、民族和宗教信仰的影響,也受到地理、經濟和政治等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

  2.關于社會性別角色定型(gender stereotypes)。社會性別角色在社會中往往被固定和強化了,變成人們的一種社會期待、規(guī)范和評價。社會期待一種性別的人只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這就是社會性別角色定型。社會性別角色定型往往是不自覺的。例如,我們大家都很喜歡的一首歌曲《?;丶铱纯础肪褪沁@樣唱的:“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生活的煩惱跟媽媽說說,工作的事情和爸爸談談”,在習以為常中就把爸爸媽媽的社會性別角色定型為“男主外,女主內”了。

  社會性別角色實際上在不斷變化。社會性別角色雖然被社會定型強化了,然而它能夠并且確實發(fā)生著變化,而且有時比人們想象的變得還快。一些因素,如教育普及,技術發(fā)展,經濟變化,突發(fā)性危機(戰(zhàn)爭和饑荒),都會引起社會性別角色和勞動分工的變化。例如,在人類歷史上,通常的情況下是“男主外,女主內”,但在戰(zhàn)爭時期,女性走出家門,可以承擔和平時期只有男性才能做的工作。

  社會性別角色的形成是一個社會化過程,是一個社會學習和社會教育的過程。社會性別關系常常在社會制度(如文化、資源分配、經濟體制等)以及個人社會化的過程中得到傳遞、鞏固和復制。例如,兩個不同年級的中學生在公共汽車上聊天。高二年級的男生問初一年級的女生:“你在你們班排名第幾?”女生答:“第二?!迸磫柲猩骸澳??”男生回答:“第四?!迸琶壳暗牡湍昙壟牶蟀参颗琶诤蟮母吣昙壞猩骸拔覀兝蠋熣f了,女孩子一到高中就不行了?!笨梢?,“女不如男”的文化不知不覺地存在于學校教育中和女孩的內心中,成為規(guī)范或限制她/他們發(fā)展的無形障礙。

  傳統(tǒng)的性別觀念、行為和關系,不僅限制了女性,并且限制了男性生存和發(fā)展的空間。在傳統(tǒng)的社會性別關系中,如果社會文化要求一個性別的人成為“小鳥依人的女人”;那么,另外一個性別的人就必須成為“具有堅強臂膀的男人”。但在實際上,正如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能成為依賴于他人的“小鳥”一樣,所有的男人也不可能都成為可以被他人依賴的“有堅強臂膀的人”。因此,隨著社會文明的發(fā)展和教育的普及,傳統(tǒng)的社會性別角色定型成為男女兩性發(fā)展的桎梏。打破傳統(tǒng)觀念和各種歧視的束縛,使男女兩性都能得到充分發(fā)展和自由選擇,已成為人類和社會發(fā)展的必然要求。

  平等而公正的社會性別觀念能夠促進男女兩性的發(fā)展和社會的和諧發(fā)展。

  (三)社會性別差距和對婦女的歧視

  消除不合理的社會性別差距和一切形式對婦女的歧視,是實現(xiàn)社會性別主流化的重要內容和歷史使命。

  1.關于社會性別差距(gender gap)。社會性別差距指任何領域內,由于男女兩性存在生理上的差異,導致在社會發(fā)展參與程度、獲得資源、機會、權利、能力和影響力以及工資報酬與福利等方面,實際存在的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差距[4](P40)。

  社會性別差距和關系常常決定了社會怎樣看待男性和女性,長期形成的社會規(guī)范將男女的生理差異放大或夸大了,以證明社會對女性的不平等待遇是正當?shù)?;男女兩性生理的差異往往成為否定女性權利、排斥或歧視她們的基礎。例如,隨著我國工業(yè)化和城市化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農民工轉移到城市中。在非農轉移過程中,男性總體上多于女性。在我國農村,婦女實際上已成為農業(yè)發(fā)展的主力軍和主要的家庭照顧者,但是她們的努力和貢獻,并沒有自然而然地轉化為農村公共事務管理和決策的資源與基礎,傳統(tǒng)的角色分工和社會地位,仍使她們在村委會選舉中同男性相比處于不利地位。

  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不應導致社會發(fā)展上的不同。

  2.關于對婦女的歧視(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反對和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的歧視,是提高婦女地位、保障婦女人權、實現(xiàn)性別平等的重要內容。所謂歧視,是指基于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的任何區(qū)別、排斥、限制或特惠。對婦女的歧視,是最常見的普遍存在的一種形式的歧視。

  聯(lián)合國1980年簽署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對“對婦女的歧視”做出定義:“指基于性別而作的任何區(qū)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或基本自由。”但是,“為加速實現(xiàn)男女事實上的平等而采取的臨時特別措施”和“為保護生育而采取的特別措施”不得視為歧視。

  縱觀人類社會,歧視以各種不同的形式普遍存在著,有直接的歧視,也有間接的歧視;有形式上的歧視,也有實質上的歧視;有明顯的歧視,也有隱蔽的歧視,等等。隨著國際社會保障人權和反歧視斗爭的深入,人們對歧視存在形式和本質的認識越來越深刻。我們在此集中討論歧視普遍存在的三種主要類型:直接歧視、間接歧視和制度歧視。

  (1)關于直接歧視(direct discrimination)。直接歧視(也稱“形式上的歧視”或“有目的的歧視”)指明顯歧視或忽略女性的行為,有歧視的目的。直接歧視是指在相同條件下,一個人或一個群體所受到的待遇明顯低于另一個人或群體所受到的待遇。對婦女的直接歧視主要指基于性別的區(qū)別對待。直接歧視應具備三個條件:同樣的情況受到不同的較差的區(qū)別對待;所受到的區(qū)別對待與職業(yè)要求無關(在就業(yè)時),如性別等;這種差別對待沒有合理的理由和例外的原因。例如,我國有的省市的“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允許四年后(或若干年后)生育第二胎。這雖然適應了我國一些農村地區(qū)的生育習慣,但卻是基于性別的區(qū)別對待,用法律規(guī)定女孩沒有價值。直接歧視是公開的、明目張膽的歧視,因而也應是法律明確嚴格禁止的行為。

  (2)關于間接歧視(indirect discrimination)。間接歧視(也稱“實質性歧視”)是指沒有歧視意圖但是有歧視“效果”的行動或忽略,即指某項規(guī)定、標準或做法看似中立,沒有區(qū)別對待任何人或群體,但實際上卻導致某人或某一群體不成比例的不利影響。間接歧視表明,對所有人使用同樣的條件、待遇和要求,由于有關人員的生活環(huán)境和個人特點,可以在事實上導致非常不平等的結果。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明確規(guī)定,男女家庭成員平等地享有家庭財產的繼承權。但在我國農村,在女嫁男家的婚姻家庭習俗的規(guī)范下,女兒從來沒有同兒子一樣平等享有家庭財產的繼承權。一部平等的法律,在一定的社會習俗和社會性別規(guī)范下實行,在事實上導致了歧視性的不平等的結果。間接歧視強調歧視的結果和實質性。

  關于判定間接歧視的要素。間接歧視不是看條件,而是看結果。認定間接歧視是比較困難的,它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于社會調查和數(shù)據(jù)分析的證據(jù)。判定間接歧視有兩個因素是重要的:不成比例的不利影響;沒有合理理由。

  (3)關于制度歧視(systemic discrimination)。制度歧視(或結構性歧視)是指構成社會化和制度的歧視,它建立在社會性別分工等一系列假設和期望的基礎上。歧視并不是一種特殊和奇怪的現(xiàn)象,而是一種系統(tǒng)性結構性現(xiàn)象,它常常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普遍的文化、社會價值觀、制度規(guī)范和法律結構中。這種制度偏見可能圍繞著假定存在的公眾生活和私人生活的劃分而設計,它低估了女性的能力并僵化了男女兩性的角色分工,造成了勞動力市場的社會性別隔離并且被構建到組織結構和組織文化中。例如,我國的退休制度。我國的女性勞動者或女干部比男性早5~10年退休,這一政策制定的初衷可能出于對女性勞動者的保護和照顧,在一定歷史階段起過積極的作用。但勿庸置疑,它既是基于性別的區(qū)別對待,影響了多方面女性權利的實現(xiàn),屬于直接歧視;又是制度性歧視的表現(xiàn),它是圍繞著“男外女內”、“男強女弱”的性別劃分而設計的,它低估了女性的能力并僵化了男女兩性的角色分工,女性提前5~10年退休,導致了她們職業(yè)生涯中在獲得培訓、提拔、發(fā)展、收入、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性別隔離和權利實現(xiàn),這種區(qū)別對待不但被構建到組織結構和組織文化中,還反映在人們的觀念和社會文化中。反對一切形式對婦女的歧視和社會性別主流化,最重要的是要消除制度和社會規(guī)范上的歧視。

  (四)社會性別平等和社會性別公正

  實現(xiàn)社會性別平等和社會性別公正是社會性別主流化的終極目標。

  1.關于社會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男女平等一直是國際婦女運動和聯(lián)合國致力于追求的社會目標。在1975年聯(lián)合國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通過的《墨西哥宣言》中,就明確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定義,即“男女作為人的尊嚴和價值的平等,以及男女權利、機會和責任的平等?!?

  在其后的三次世界婦女大會和40多年的全球發(fā)展中,人們不斷深化對男女平等和社會性別平等的認識,形成了對社會性別平等的共識:性別平等是指作為人的尊嚴和價值平等;性別平等是指男女權利平等;性別平等是指男女機會平等;性別平等是指男女實質平等。同時認為,性別平等不等于男女相同;性別平等并不抹殺個體之間的差異;經濟發(fā)展并不必然促進性別平等;提高婦女素質并非實現(xiàn)男女平等的關鍵;對女性的積極措施(傾斜政策)并不構成反向歧視。

  因此,社會性別平等包含著這樣的含義:所有人,不論男女,都可以在不受各種成見、嚴格的社會性別角色分工觀念,以及各種歧視的限制下,自由發(fā)展個人能力和自由做出選擇。社會性別平等意味著男性和女性的不同行為、期望和需求均能得到同等考慮、評價和照顧。社會性別平等并不意味著女性和男性必須變得完全一模一樣,而是說他們的權利、責任和機遇,并不由他們生來是男還是女來決定[4]。

  我國曾經經歷長期的封建等級制度和一定時期的平均主義大鍋飯的歷史階段,關于平等的含義與內容有不少爭論。而國際社會對平等的認識和討論,或許對我們的探索有可借鑒。在基本人權和社會性別主流化的框架下,平等曾經主要表現(xiàn)為三種形式:形式平等、保護性平等和實質性平等。

  (1)關于形式平等(formal equality)。形式平等,即認為男性和女性是相同的,因此像對待男性一樣對待女性。這種模式的倡導者贊成給女性的機會平等,但期望女性根據(jù)與男性同樣的規(guī)則和標準獲得和享有機會。

  形式平等未考慮女性和男性的生理差異和社會文化差異,而且不為女性提供任何額外或特別的措施,這對那些不得不按照男性標準做事的女性造成了更大的壓力。

  由于形式平等缺乏社會性別視角,不但使婦女的權利得不到有效保護,而且繼續(xù)了男性的傳統(tǒng)角色和社會價值。例如,文化大革命中的“鐵姑娘戰(zhàn)斗隊”和“三八女子帶電作業(yè)班”。它以傳統(tǒng)的男性角色為標準,鼓勵女性在形式上與男性看齊,即“敢上九天攬月,敢下五洋捉鱉”,“中華兒女多奇志,不愛紅裝愛武裝”。而沒有鼓勵在尊重兩性差異的基礎上,男女共同承擔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

  (2)關于保護性平等(protective equality)。保護性平等,即通過排斥女性或限制女性的權利過度保護女性。女性被假定為弱者,不合適做某些事情。這造成了對婦女的長期不利結果。女性失去了獲得多種不同經歷的機會,因為她們被排斥于那些認為對她們有害的環(huán)境之外。這一方面使那些陳規(guī)陋習作為一種社會規(guī)范長期存在。另一方面,人們認為男性不需要任何針對危險或危險職業(yè)的保護。

  干預措施總是著眼于排斥女性,而不是探究造成女性(甚至男性)難以享受權利的情況或環(huán)境。例如,女性因承擔生育責任而被禁止從事有毒有害的工作、重體力勞動、井下或夜班工作。但研究發(fā)現(xiàn),男性在不安全的環(huán)境下工作,也會導致不育或生命危險。這種不區(qū)分女性生育階段的對女性的過度保護,反而導致了剝奪女性就業(yè)機會的結果。理想的做法是,通過改善社會環(huán)境和工作條件,使男性、女性、殘疾人等都能在友好、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中,獲得均等的工作機會和合理的工作收入。

  (3)關于實質性平等(substantive equality)。實質性平等,即指結果的平等或事實上的平等??紤]到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差異(生理上的和社會文化上的),但肯定了男女平等。

  實質性平等強調有必要創(chuàng)造一種支持性的環(huán)境(即通過提供有利條件或采取積極行動),讓女性行使并享受權利(結果的平等)。例如,國際社會倡導打破傳統(tǒng)的“男外女內”的傳統(tǒng)角色分工,提倡男女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和社會責任,并為所有有家庭責任的男女職工提供育兒、照顧家中病人或老人的支持性政策和公共服務,使男女勞動者平等地獲得就業(yè)機會和收入待遇。

  當前,國際社會致力于促進實質平等并通過責任方法和行動方法實現(xiàn)平等。

  2.關于社會性別公正(gender equity)。社會性別公正指對男性和女性的不同需求給予公平待遇。這可以包括給男女勞動者同樣的待遇和機會,也可以包括給男女勞動者不同的待遇福利和機會,甚至包括傾斜性措施或臨時特別措施,但目的是為了實現(xiàn)性別平等[4]。例如:女職工的產假,就是根據(jù)女職工的不同需求,給予女職工的與男職工不同的待遇,但它體現(xiàn)了社會性別公正。

  (五)社會性別主流化

  關于社會性別主流化的概念,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通過的《行動綱領》中的表述是:“在處理提高婦女地位的機制問題時,各國政府和其他行動者應提倡一項積極鮮明的政策,將性別觀點納入所有政策和方案的主流,以便在做出決定以前分析對婦女和男子各有什么影響。”[1](P103)

  1997年聯(lián)合國經社理事會通過了對社會性別主流化的一致定義,即:“把性別問題納入主流是一個過程,它對任何領域各個層面上的任何一個計劃行動,包括立法、政策或項目計劃對婦女和男人產生的影響進行分析。它是一個戰(zhàn)略,把婦女和男人的關注、經歷作為在政治、經濟和社會各領域中設計、執(zhí)行、跟蹤、評估政策和項目計劃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來考慮,以使婦女和男人能平等受益,不平等不再延續(xù)下去。它的最終目的是達到社會性別平等”[5]。

  社會性別主流化的提出是對發(fā)展決策和發(fā)展模式的重大改革,這一定義包括了:(1)社會性別議題應包含在社會決策和發(fā)展的全過程中。強調把男女雙方的經驗、知識和利益應用于發(fā)展議程,消除政策制定中的性別盲點,把社會性別主流化作為一種戰(zhàn)略,以性別敏感的意識和方法審視所有公共部門的立法決策,促進決策機構價值目標的實現(xiàn)和體制的改革。(2)社會性別主流化是各領域宏觀決策、執(zhí)行、監(jiān)測、評估的重要工具。強調把男女的不同經驗和需求納入到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決策和執(zhí)行中,使男女都能參與并影響發(fā)展議程;并采取各種措施,包括明確的政治意愿、足夠的預算和額外的財政與人力資源等,確保男女在發(fā)展中平等受益。(3)社會性別主流化的最終目標是實現(xiàn)社會性別平等。社會性別主流化本身并不是一個目標,而是實現(xiàn)社會性別平等的一種手段[4](P41)。通過使性別意識和議題成為社會發(fā)展的目標、策略和行動,從而實現(xiàn)性別平等的最終目標。

  同時,聯(lián)合國和國際社會也強調,在實現(xiàn)社會性別主流化的同時,不能忽視專門針對婦女或男子的政策、計劃和項目(專門化項目),也不能無視婦女組織和婦女事務部門的需求,不能簡單地以“主流化”取代或替代“專門化”,而要采取“雙頭戰(zhàn)略”——即主流化戰(zhàn)略和專門化戰(zhàn)略并行的、相互支持和補充的戰(zhàn)略。

  三、社會性別主流化的出發(fā)點和特點

  (一)社會性別主流化的出發(fā)點

  逐漸消除社會性別歧視,實現(xiàn)社會性別平等和社會性別公正,是社會性別主流化的目標。

  (二)社會性別主流化的特點與強調

  社會性別主流化是人類社會對爭取男女平等長期奮斗和經驗的總結與共識。人們最初是在同男性的比較中,發(fā)現(xiàn)婦女與男性的社會差異,感受到社會對婦女的歧視,進而提出男女平等的要求,爭取婦女與男子平等的權利,推進了婦女解放和發(fā)展的進程的。因此可以說,爭取男女平等是人類社會爭取性別平等的歷史和邏輯起點。我國的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就是人類社會爭取男女平等的一種理論和實踐。

  人類社會爭取男女平等的進程從沒有停頓,人們不斷地反思和探討性別歧視存在的根源,總結各種不同的發(fā)展模式的經驗和教訓,尋找爭取性別平等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理論、戰(zhàn)略和機制,開闊眼界,提高標準,超越局限,提出了社會性別平等和社會性別主流化的理念。

  社會性別主流化以實現(xiàn)社會公正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為目標,以基本人權框架為基礎,以消除性別歧視、實現(xiàn)性別平等為目的,重視社會性別角色分工和社會性別機制對社會、經濟、政治、文化以及人們觀念與行為的影響和作用,注重通過改革制度、法律、政策消除性別歧視,把婦女賦權作為實現(xiàn)性別平等的中心,強調男女共同參與和受益[6]。

  社會性別主流化有下列特點與強調:(1)在對社會性別問題性質的認識上,強調社會性別問題的實質是社會問題。社會性別問題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方方面面,同時是男性和女性兩性的問題,沒有全社會的關注和行動,沒有男性的改變和參與,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社會性別平等問題。如果把社會性別問題看成是單純的婦女問題,婦女組織的問題,或某一部分人、某一個具體領域的問題,就會導致社會性別問題婦女化。(2)在對實現(xiàn)性別平等途徑的認識上,強調把性別問題納入政府工作和社會發(fā)展宏觀決策的主流。即把社會性別主流化作為社會發(fā)展戰(zhàn)略,貫穿社會發(fā)展全過程,國家和政府在任何領域、各個層面上的任何發(fā)展計劃,包括立法、政策或發(fā)展項目,都充分體現(xiàn)對社會性別議題的關注,通過改變社會政策、制度、法律、文化和社會環(huán)境,使婦女和男人平等參與社會發(fā)展和受益。如果僅僅把社會性別問題局限于婦女群體和婦聯(lián)工作,或在不納入主流,不改變社會政策、制度、環(huán)境的前提下,孤立解決社會性別問題,就會導致社會性別問題的邊緣化。(3)在對實現(xiàn)社會性別主流化責任主體的認識上,強調實現(xiàn)社會性別主流化責任主體首先是政府。即促進社會性別平等、實現(xiàn)社會性別主流化首先是政府的責任,特別是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者的責任。如果把婦女組織當成首要責任主體,由婦女組織取代政府履行職責,就會不利于政府充分履行對性別平等的承諾,降低政府中提高婦女地位機制的權威性、影響力和效率,也是社會性別問題邊緣化的一種表現(xiàn)。(4)在對平等標準的認識上,強調破除傳統(tǒng)性別角色定型后的平等標準。即所有人,不論男女,都在不受各種成見、傳統(tǒng)角色分工和歧視的限制下,自由發(fā)展能力和自由做出選擇,指男人和女人享有平等的權利、義務、責任、機會、資源、待遇和評價。如果以傳統(tǒng)的男性行為為標準,使女性變得和男性一模一樣;或缺乏社會性別敏感,把“男主外、女主內”當成社會性別平等,都是傳統(tǒng)性別觀念的表現(xiàn)。(5)在對平等的權利基礎的認識上,強調男性和女性應享有基本人權框架下的所有平等權利。即婦女和女童的權利是所有人權和根本自由中不可剝奪的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性別平等意味著女性和男性在基本人權框架下享有所有的平等權利。而不是由于性別、城鄉(xiāng)、年齡、生產力發(fā)展水平等限制,男性或女性只能享有一定范圍內的、有等級差異的權利。(6)在對性別歧視原因的認識上,強調導致性別不平等的重要原因是社會性別角色分工及與其相適應的社會性別機制。社會性別主流化既強調社會性別分工對兩性的影響,又注重政治、經濟、文化、階級、種族、民族、年齡或殘疾等對性別差異的復雜作用。如果僅僅認為導致性別歧視的原因是私有制、階級壓迫、生產力發(fā)展水平、傳統(tǒng)觀念和婦女素質低,就難以全面認識導致社會性別歧視的真正原因。(7)在使用的工具和方法上,強調使用社會性別分析方法。認為在一定的社會性別機制下,所有的政策、法律、計劃、項目對男性和女性的影響是不同的,堅持用社會性別分析方法分析各項法律、政策、觀念和行為,提高現(xiàn)有制度和機制促進社會性別平等的能力。如果僅僅用婦女的今天和婦女的過去進行縱向比較的方法,展示婦女取得的社會進步,或用簡單描述的方法,把婦女本身當作問題,就容易把社會性別問題簡單化,難以發(fā)現(xiàn)解決社會性別問題的有效辦法。(8)在對待婦女的態(tài)度上,強調婦女是參與發(fā)展的主體。認為賦權婦女是實現(xiàn)社會性別平等的中心所在。主張傾聽婦女的聲音,發(fā)動婦女參與決策,注重提高婦女的權力和能力,使婦女平等地分享社會發(fā)展的各項成果。如果以某項社會發(fā)展目標或某項工作為主體,把婦女作為客體加入到發(fā)展中去,或代替婦女做決策或做選擇,婦女無形中就會成為實現(xiàn)某一特定社會目標的工具。(9)在對社會性別主流化前提條件的認識上,強調經濟發(fā)展不能簡單替代性別平等。即性別平等并不完全取決于社會收入水平和經濟發(fā)展水平,它需要堅定的政治承諾和可持續(xù)的政策機制。如果僅僅依賴巨大的財富,認為生產力的發(fā)展自然而然帶來婦女地位的提高;或把經濟發(fā)展和性別平等對立起來,犧牲弱勢群體的利益以求得經濟發(fā)展,這種片面發(fā)展觀和經濟決定論不但會導致性別平等事業(yè)的停滯和倒退,而且也不會真正推動經濟的發(fā)展。

  實際上,社會性別主流化對政府、社會伙伴、社會中的每一個男人與女人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要求我們與時俱進,突破歷史局限,面向未來,面向世界,不斷提高對男女平等的認識,建立雙贏的、在男女平等基礎上的新型伙伴關系,這是實現(xiàn)以人為中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前提條件。

  每當我們從人權、社會公正、經濟效益和以人為本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角度看待社會性別平等問題,我們就在社會進步和全球化的進程中又向前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2]。

  黨的十七大制定了中國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提出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斗的號召。實現(xiàn)社會性別平等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重要標準之一。

  *本文由作者在中華女子學院山東分院主辦的齊魯講壇——新世紀新女性論壇(2009年5月21日,山東濟南)上的演講稿增補而成。

  注釋:

 ?、儋x權是指人,女性和男性,能支配自己的生活:制定自己的生活議程,獲得技能,建立信心,解決問題,能夠自立。它不僅是集體的、社會的、政治的過程,而且還是個人的過程。它不僅是一種過程,也是一種結果。其他人不能給女性賦權,只有女性才能給自己賦權來代表自己進行選擇和發(fā)言。但是機構包括國際機構可以推動這一過程,即增加女性的自信心和自立能力,并幫助她們制定自己的議程。資料來源:加拿大國際開發(fā)署(CIDA),《加拿大國際開發(fā)署性別平等政策》,第8頁,1999年,渥太華。

 ?、趪H勞工組織總干事胡安·索馬維亞語,轉引自Bureau for Gender Equality, ILO: Decent Work for Women, 2000, Geneva, P. 1。

  【參考文獻】

  [1]聯(lián)合國.第四次婦女問題世界會議報告(內部資料)[R].北京:1995.23.

  [2]香港新婦女協(xié)進會.婦女事務新里程:性別觀點主流化(內部資料)[Z].香港:2001.17.

  [3]坎迪達·馬奇,伊內斯·史密斯,邁阿特伊·穆霍帕德亞.社會性別分析框架指南[M].社會性別意識資源小組,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17.

  [4]中國婦女研究會.女職工權利及社會性別平等基礎知識(內部資料)[I].北京:2001.40.

  [5]Bureau for Gender Equality, ILO: Gender: A Partnership of Equal[M]. Geneva: 2000. 5.

  [6]加拿大國際開發(fā)署(CIDA).加拿大國際開發(fā)署性別平等政策(內部資料)[Z].渥太華: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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