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病的防治,本著“標本兼治”的原則,對魚病進行有效治療,是降低或延緩魚病蔓延、減少損失的必要措施。
1、先水后魚
“治病先治鰓,治鰓先治水”。對魚類而言,鰓比心臟更重要。各種鰓病是引起魚類死亡的最重要原因之一。鰓不僅是氧氣和二氧化碳進行氣體交換的重要場所,也是鈣、鉀、鈉等離子及氨、尿素交換排泄的場所。因此,在魚患有各種不同的鰓病時,必須盡快地治療好鰓病,改善魚類的呼吸代謝功能,以利于更好的防病治病。
同時,水環(huán)境中的氨、亞硝酸鹽以及水體過酸或過堿的變化都直接影響著鰓組織,并影響呼吸和代謝,因此,必須控制生態(tài)環(huán)境,加速水體的代謝,在魚患有鰓病時,盡量加速對水體水質的改善。
2、先外后內
先治理魚體外環(huán)境,包括水體與底質、體表。然后再進行體內即內臟疾病的治療,也就是“先治表后治本”。
3、先蟲后菌
寄生蟲尤其是大型寄生蟲對魚類體表具有巨大的破壞能力,而傷口正是細菌入侵感染的途徑,并由此產生各種并發(fā)癥,所以防治病蟲害就成為魚病防治的第一步。
施藥順序
安全、有效、合理用藥的核心就是要遵循用藥的順序,以達到最好的魚病治愈效果。根據魚類疾病的發(fā)病規(guī)律,在正確診斷疾病的基礎上,按照“先改水、再殺蟲、后殺菌、然后口服、最后調水”的聯合用藥的規(guī)程,可有效防治水產養(yǎng)殖動物的疾病。
先改水
如果水質不好的情況下魚類患病,則需先行改良水質為第一步驟。其目的是為了消除或緩解水產養(yǎng)殖動物的應激反應、降解或消除池塘中的不利物質,以利增加后序外用潑灑殺蟲殺菌制劑的效果。
常用的藥物有多硫化合物、高鐵酸鉀、硫酸鋁鉀等改良水質藥物。
再殺蟲
“殺蟲”是指在確診水產養(yǎng)殖動物有寄生蟲感染時必須采取的必經措施,藥物選擇時應根據不同寄生蟲種類選擇適宜的殺蟲藥物,并注意寄生蟲的抗藥性。
經檢查(鏡檢)魚體沒有寄生蟲感染,則勿須施用殺蟲藥物。
后殺菌
“殺菌”是指在確診水產養(yǎng)殖動物具有被病毒、細菌及真菌感染的典型臨床癥狀時必須采取的措施。有時也為了有效杜絕寄生蟲病的繼發(fā)感染細菌性疾病,在使用完殺蟲藥后的1天~2天內使用如過氧化氫或二氧化氯、苯扎溴銨等再殺一次細菌。
然后口服
“口服”即投喂藥餌,是防治吃食性魚類體內致病微生物及體內寄生蟲病最為有效、直接的方式。
當然,有些魚病特別是魚體內(內臟)患病時,則可以自始至終投喂藥餌。
最后調水
凡施藥后均對水體生態(tài)系統(tǒng)始終有一定的破壞作用,“最后調水”是為了保證通過使用化學類或微生態(tài)水質改良制劑及肥料調節(jié)水質,恢復水生態(tài)系統(tǒng),保持水體的“肥、活、嫩、爽”,維持水產養(yǎng)殖動物的健康生長。
當然,防治某一種水產養(yǎng)殖動物疾病或多種并發(fā)癥時并不一定非要全部使用上述規(guī)程,而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同取舍。也有人提出“先殺菌、再殺蟲"的說法,先殺菌后殺蟲防魚病效果可能好一些也可借鑒。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