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犬、貓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開具的規(guī)范化、便民化,根據(jù)《犬(貓)產地檢疫規(guī)程》要求,現(xiàn)將工作流程公布如下:
第二步:寵主攜寵物及相關資料到檢疫點填寫“檢疫申報單”。
第三步:檢疫工作人員現(xiàn)場查驗資料:
1.查驗犬牌。常住我市重點區(qū)域的寵主需要提供公安部門辦理的犬牌,貓無需提供。
2.查驗免疫記錄。寵主提供免疫記錄本或免疫單位提供的證明,記錄內容應包括寵物的基本信息(品種、毛色、年齡)、免疫時間、免疫地點(單位蓋章)、疫苗品種、疫苗批號、獸醫(yī)姓名(簽名或簽章)。
3.查驗檢測報告:犬檢疫時需提供狂犬病免疫抗體合格的檢測報告。
第四步:檢疫工作人員現(xiàn)場開展臨床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精神狀況、體溫、呼吸、皮膚、被毛、可視黏膜、胸廓、腹部及體表淋巴結,排泄動作及排泄物性狀等。
第五步:資料齊全、寵物健康的,檢疫人員逐只出具檢疫合格證明。不合格的出具檢疫處理通知單,按檢疫規(guī)程規(guī)定處理。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運維支持 | 合肥市廣播電視臺
素材來源 | 合肥市農業(yè)農村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