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zhì)量提升工程實施綱要》(教黨〔2017〕62號)、《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教黨〔2018〕41號)以及學校等文件精神,及時了解學生的心理健康動態(tài),減少學生因心理問題導致的突發(fā)事件,做到對學生心理危機的早發(fā)現(xiàn)、早干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則
(一)全面了解,認真評估。輔導員需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之上,對學生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確定是否列入重點關注對象。
(二)禁止傳播,嚴格保密。在學生心理健康狀況月報工作中,涉及到的學院學生的具體信息,不得向無關老師及學生透露,不得在學生中任意傳播。
(三)認真填寫,按時上報。各學院輔導員應充分了解本年級學生的心理狀況,認真填寫《心理關注對象匯總表》(附件1),心理輔導員匯總后按時上報。
二、工作內(nèi)容
(一)本制度的關注對象是具有嚴重心理問題或者心理危機的學生,可參考《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觀察參考條目》(附件2)。
(二)本制度的“月報”是指每月的月底由學院心理輔導員匯總重點關注學生心理狀況報送至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報送內(nèi)容為心理關注對象:心理狀況,包括姓名、聯(lián)系電話、已采取措施等。
三、工作要求
(一)對心理關注對象匯總表中學生,輔導員要持續(xù)關注、深入了解。
(二)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上午下班之前,學院心理輔導員匯總本學院重點關注的學生心理狀況,詳細填寫《心理關注對象匯總表》(附件1),蓋章后報送至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電子版發(fā)送到郵箱541464797@qq.com 。
附件1
心理關注對象匯總表
學院
(蓋章)
負責人(學院黨總支副書記):
填表人: (心理輔導員)
填表
時間:
序號
姓名
學號
性別
年級
聯(lián)系電話
問題成因及表現(xiàn)
發(fā)現(xiàn)
時間
已采取措施
自殺
危險
嚴重
程度
家庭
基本情況
有無
病史
學習
情況
是否新增
輔
導
員
附件2
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觀察參考條目
一、存在自傷自殺行為。
二、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庭成員中有自殺者。
三、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癥、恐懼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躁狂、雙相情感障礙等,處在康復期且在校學習或者康復后復學。
四、因?qū)W業(yè)問題、個人感情受挫、人際關系失調(diào)、嚴重環(huán)境適應不良等出現(xiàn)心理異常。
五、家庭發(fā)生重大變故或遭遇其它突發(fā)事件的影響、家境貧困、經(jīng)濟負擔重、深感自卑。
六、身體患有嚴重疾病、個人很痛苦、治療周期長。
七、性格過于內(nèi)向、孤僻、缺乏社會支持。
八、由于身邊的學生出現(xiàn)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chǎn)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
九、其他嚴重情緒困擾或行為異常。
十、近期發(fā)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
1.說過要自殺,收集與自殺方式有關的資料并與人探討,將死亡或抑郁作為談話、寫作、閱讀內(nèi)容或藝術(shù)作品的主題;
2.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離別的話等行為;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4.突然的性格改變,反常的攻擊性或悶悶不樂,或者突然開始從事高危險性活動;
5.學習成績突然顯著改變;
6.出現(xiàn)軀體癥狀,如進食障礙,失眠或者睡眠過多,慢性頭痛或胃痛;
7.使用或增量使用成癮物質(zhì),如酗酒;
8.最近有朋友或家人死亡或自殺,或其它喪失(如由于父母離婚失去父親或母親)。
附件3
重點關注學生登記表
姓名
性別
學院
聯(lián)系
電話
關注原因
排查出的
主要問題
目前狀況
已經(jīng)采取
的措施
輔導員及
聯(lián)系方式
緊急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制